已有遗嘱公证该如何拟定起诉离婚协议书?


首先要明确,遗嘱公证和起诉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项,但在起草起诉离婚协议书时也需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而起诉离婚协议书,准确来说是离婚起诉状(如果是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提交的法律文书。它主要围绕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请求、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分配等内容展开。 如果已有遗嘱公证,在起草离婚起诉状时一般不会直接关联到遗嘱内容,但如果遗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等与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可能需要在起诉状中对财产状况清晰说明,例如说明哪些财产可能涉及遗嘱分配,避免产生混淆和后续纠纷。 离婚起诉状通常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表达离婚的诉讼请求;阐述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等;对子女抚养问题表明自己的主张,比如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财产和债务部分,列举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情况,并说明自己对分割的想法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基本法律依据。 相关概念: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离婚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提交的法律文书,用于阐述离婚相关诉求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