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指定管辖该如何提起?

我遇到一个案子,感觉当地法院管辖不太合适,听说可以申请指定管辖,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一下提起指定管辖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有向谁提出申请等具体内容,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指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指定管辖的提起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应的操作方式。 首先是因特殊原因需要指定管辖的情况。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的原因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比如发生了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有管辖权的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像法院的全体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被要求集体回避等。当出现这些情况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其次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情况。这种争议可能是因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不同,或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分歧等原因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例如,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两个基层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争议的,应当先协商,协商不成则报请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同样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中关于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如果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若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上诉。不过这种情况并不是直接提起指定管辖,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促使上级法院进行指定管辖。 在提起指定管辖的过程中,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申请中应详细说明申请指定管辖的理由和依据的事实情况,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上级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以裁定的方式作出是否指定管辖的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