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如何填报?
我经营一家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到了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时候,不太清楚针对投资性房地产这一块该怎么填报。想了解填报的具体流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及有哪些特殊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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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对于企业来说,在进行所得税汇算填报时,这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投资性房地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就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比如企业将一处房产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在汇算时要如实填报。 在填报流程方面,企业需要先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一般来说,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确定好计税基础后,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或摊销方法进行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企业要根据这个规定计算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额,并在汇算填报时进行相应的扣除。 另外,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发生了减值,在会计上可能会计提减值准备,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也就是说,会计上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在填报报表时,企业要将会计利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把不能扣除的减值准备等项目加回来,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填报投资性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准确确定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或摊销、处理减值准备等事项,确保填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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