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是怎样的流程?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协议离婚,想知道去民政局办理具体要怎么做。比如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会不会很麻烦。也担心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想提前了解清楚,少走点弯路,顺利把离婚手续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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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满足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对于户口本,要求姓名、性别等信息准确无误且与身份证一致,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等;集体户口的,要提交本人户口卡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首页复印件等;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等 。 第二步,婚姻登记员会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离婚意愿。 第三步,等待离婚冷静期。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在此期间无反悔且按规定申请,经审核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后,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离婚本身不能反悔,若要复婚需双方自愿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若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但存在例外情况。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男女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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