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许可证如何办理?


食品安全许可证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它确保了食品生产和销售符合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安全食品的危害。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场所方面,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设备设施上,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接着是申请环节。申请人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然后是审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最后是领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