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能让村里配合征地拆迁呢?

我们这边因为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征地拆迁,但村里部分村民对征地拆迁存在一些疑虑和抵触情绪,不太配合相关工作。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办法能让村里更好地配合征地拆迁,以及相关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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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让村里配合征地拆迁,通常可以按以下步骤和方式进行: 首先,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这一工作由省级或地级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需将公告张贴在村内显著位置,让村民了解征地的相关信息,包括征地范围、用途等。法律依据是《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相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其次,要积极征询被征地村民的意愿。相关部门应主动与村民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因为征地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只有充分了解他们的想法,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作。例如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 然后,对土地进行实际勘查和登记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且该清单应当由参与各方共同确认。 接着,编制并提交“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资金使用计划表和听证会笔录)至上级审批机关。这是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确保征地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之后,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需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让村民清楚自己的权益。同时,要给村民留出提意见的时间,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再之后,上报并申请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获得上级批准后,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到村民手中,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进行土地补偿登记,并完成征地补偿及土地交付事宜。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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