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我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现在整个人都很慌,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各个阶段都有什么流程和要点,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认识,好知道自己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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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的处理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一般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这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立案阶段。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予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接着进入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系列的侦查措施,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再就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在审判过程中,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最终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最后是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就会进入执行程序。如果是有罪判决,罪犯会被送往相应的场所执行刑罚,如监狱等。不同的刑罚执行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死刑立即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由监狱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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