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手续各不相同。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明确各项协商好的内容。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进入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大致如下:首先,要写好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求和事实理由。然后,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出具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