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没有户主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房产证上没有户主的名字。现在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房子该如何分配,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流程和依据是什么,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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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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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房产证没有户主名字时离婚房产如何处理,需要先明确几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共同共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房产而言,即使房产证上没有户主名字,也不能简单判定其归属。 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一方购买,且仅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视为对对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房产证上没有户主名字,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另外,如果涉及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处理方式会更复杂。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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