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追诉期的案件要怎么处理?
我有个事儿,就是之前发生了一起纠纷,当时没去追究。现在突然想起来了,可一算时间好像已经过了追诉期。我就想知道这种过了追诉期的案件会怎么处理啊,还能不能再去追究责任呢?
展开


在法律中,追诉期也被叫做追诉时效,它指的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一旦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就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要是已经追究了,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亦或是终止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追诉期限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当案件过了追诉期,一般就不会再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了。但要是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即便过了通常意义上的追诉期,依然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具体案件的处理要依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