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办理?


办理融资租赁合同,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选择租赁物和供应商。承租人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求,确定需要租赁的设备等租赁物,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这一步就好比你去商场挑选自己需要的商品,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用途和喜好来选,同时也要考察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针对选择租赁物和供应商进行规定,但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这一步,承租人要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去选择。 接着,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承租人要向选定的出租人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自身的主体资格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等,表明自己有能力履行租赁合同。这就像你去银行贷款,要向银行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等资料,让银行相信你有还款能力。《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所以在申请时,承租人要大致明确这些内容。 之后,出租人进行审查。出租人会对承租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同时也会对租赁物和供应商进行考察。这是出租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确保承租人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审查通过后,三方签订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这两份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业务中的核心文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交付和验收租赁物。供应商按照购买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承租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承租人开始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等,承租人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供应商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