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产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最近买了套房子,结果交房时发现和当初承诺的不 太一样,找卖家协商也没结果。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这个纠纷,是找相关部门调解,还是直接打官司呢?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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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产生纠纷时,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协商**:这是最理想的方式,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通过互相谅解、让步,来解决纠纷。例如购房者和开发商就房屋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达成纠纷解决协议。这种方式省时省力又省钱。
**调解**: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比如涉及国有企业的纠纷,可以寻求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也可以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等进行调解。
**仲裁**: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仲裁解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存在上诉问题,且仲裁简单、灵活,能比诉讼更迅速地处理纠纷,费用也更低廉。不过,若发生纠纷的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提交仲裁,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诉讼**: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原告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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