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被起诉拍卖后剩余欠款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贷款买了房,后来实在还不上房贷了,房子被起诉拍卖。可拍卖的钱不够还欠银行的钱,我现在特别发愁这剩下的欠款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接下来银行会怎么处理,我要怎么应对。就想了解下房贷被起诉拍卖后,剩下的欠款到底该怎么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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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贷因还不起被法院拍卖房子,而所得资金并不足以抵债,对于剩余未能抵偿的欠款,债务人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意味着即使房子被拍卖了,要是钱不够还房贷,你还是要接着还钱。 银行通常会持续催款,并按照规定计收逾期罚息。而且法院在发现拍卖房子后资不抵债,可能会继续扣押、拍卖债务人名下其他的资产,用这些所得资金来抵偿剩余欠款。 面对这种情况,债务人可以尝试以下办法。一是找亲戚朋友借钱,先把剩余欠款还上,后续再还钱给亲友。二是和银行积极沟通,比如向银行提出分期还款的申请,说明自身情况,争取银行同意一个合适的还款方案,明确每期还款金额、期数以及还款期限等 ,之后严格按照协议按期还款。要是无法按时还款,要提前跟银行联系说明原因并申请推迟还款日期,避免违约产生更多不良影响。 如果房产被拍卖后所得资金足以抵偿欠款,甚至还有剩余,那多出的款项法院就会退还给债务人。 相关概念: 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财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在财产分配时会优先得到清偿。 担保物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特定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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