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听说被我碰的车主送医后去世了,我很担心自己这算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想问下,在法律上到底怎样判断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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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 首先,要明确“肇事逃逸”的概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也就是说,肇事者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例如,张三在撞车后,害怕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立即驾车逃离,这就符合肇事逃逸的特征。 其次,“致人死亡”要求死亡结果与肇事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里的因果关系强调的是直接关联性。如果受害者是因为肇事行为所受的严重伤害,而在合理的时间和救治条件下最终死亡,就可以认定为肇事行为导致死亡。比如李四撞了王五,王五头部受到重创,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最终死亡,这种情况就存在因果关系。 最后,还需要排除其他介入因素对死亡结果的决定性影响。如果在肇事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出现了其他独立的、足以导致死亡的因素,那么就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例如赵六撞了孙七后逃逸,孙七被送往医院救治,在治疗过程中因医院发生火灾,孙七不幸遇难,这种情况下,火灾这一介入因素对死亡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就不能认定是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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