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如何速算?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在我国,不同类型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首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为50万元的财产案件,计算方式为:1万元以下部分交50元;1万 - 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 - 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 - 50万元部分为(50万 - 20万)×1.5% = 4500元。总共应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为50 + 2250 + 2000 + 4500 = 8800元。 对于非财产案件,收费方式又不一样。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这些同样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在实际速算时,我们可以根据上述规则,按照案件类型和诉讼请求金额等信息,分段累计进行快速计算。同时,还可以借助一些在线的案件受理费计算器,输入相关数据,快速得到准确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