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了未收到发票该如何做账?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抵扣了未收到发票的情况需要合理地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步骤和相关依据。 首先,当发生抵扣了未收到发票的业务时,通常要进行暂估入账。暂估入账就是在发票未收到,但已经知道业务发生了,先根据相关的合同、订单等资料,预估这笔业务的金额并记录在账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虽然发票未收到,但业务实际发生了,所以要暂估入账。 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一般是,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根据业务内容确定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例如,企业采购了一批原材料,已经进行了抵扣,但发票未到,暂估这批原材料价值10万元,那么账务处理就是借记“原材料”10万元,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0万元。 等收到发票后,要做冲销暂估和按发票入账这两个步骤。先冲销之前的暂估入账,即做一笔与暂估入账相反的分录,借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贷记“原材料”等科目。然后再按照发票上的实际金额进行入账,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根据付款情况确定贷方科目)。如果暂估金额与发票金额有差异,要调整相应的成本或费用。 此外,在税务方面,要注意增值税的处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收到发票后要与税务申报系统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一致。如果存在差异,要及时调整税务申报。同时,根据相关税收法规,企业应当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所以要及时催收发票,避免税务风险。总之,对于抵扣了未收到发票的账务处理,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以保障企业财务和税务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