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制造发票未到但货到了该怎么入账?

我公司采购了一批用于制造的货物,货已经到公司了,可发票却一直没收到。这种情况下我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担心处理不当会引发财务和税务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一下正确的入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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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估入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制造发票未到但货物已到的情况下,账务处理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重要的会计概念——暂估入账。暂估入账是指企业在货物已经到达,但发票尚未收到时,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按照暂估价值对货物进行入账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的存货,企业应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在实际操作中,当货物到达时,先不做正式的账务处理,等到月末如果发票仍然未到,就需要进行暂估入账。账务处理通常为: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这里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就是你企业收到的用于制造的货物,“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表示你企业对供应商的一项负债,只是因为发票未到,暂时按照估计的金额记录。 下月初,用红字编制与暂估入账相同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目的是为了避免在发票到达后重复入账。等到发票到达时,再按照正常的采购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即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暂估入账的金额要尽可能合理准确。如果暂估金额与实际发票金额存在差异,应在发票到达时进行调整。同时,税务方面,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发票仍未取得,暂估入账的成本可能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所以企业要及时催要发票,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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