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如何减名字?

我家有套安置房,当初登记名字的时候写了好几个人。现在有些情况,想把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去掉。但我对这方面法律流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是直接去相关部门办理就行,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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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减名字是指对安置房产权登记中的权利人信息进行变更,将原本登记的部分名字去除,仅保留部分权利人的名字。这一行为本质上是对房屋产权进行处分。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安置房减名字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因买卖而减名字,比如部分产权人将自己的份额卖给其他产权人。双方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然后,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安置房产权证书、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若是赠与方式减名字,赠与方和受赠方要签订赠与合同,并且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之后,同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协商一致减名字,比如家庭内部达成共识,某个成员放弃产权。这种情况下,需要家庭成员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表示放弃产权的意愿。再凭借该协议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减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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