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后该如何迁户口?在北京卖房后户口要怎么处理?


房屋过户后迁户口,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通常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迁入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各类证件和材料。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会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若审核通过,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若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若材料不齐全,会说明情况,申请人需补充材料后重新审核。 其次,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的证件和材料,接着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以及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籍地派出所审核同意迁出的话,会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若不符合迁出规定,会给出解释;若证件材料不齐全,会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按说明补充材料后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会发给新户口本,并可办理新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关于北京卖房后户口的处理办法: 一是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按规定,因卖房迁出户口的,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处。迁入直系亲属处无需当地派出所批准,迁入非直系亲属处需派出所批准且不得造成居住困难 。 二是迁入公共户口,卖房者若想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携带相关资料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房屋后,再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者所购房屋处。 三是申请社区托管,可到当地派出所咨询所在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政策,如有,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前往相关派出所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不过,卖房者拥有不止一处房产,或外地居民购房不足5年,不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 四是请求买方宽限时间,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户口迁入难题,卖房者可以与买家协商,约定给予户口迁移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重新购买新房屋,再将户口迁入新地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概念: 《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是公民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由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发,凭此证到现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 社区托管户:是部分地区为解决特定人群户口存放问题而设立的一种户籍管理方式。 公共户:是公安部门设立的,用于解决一些特殊情况人员的户口落户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