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想干了该怎么辞职?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但是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我,我想辞职。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走人还是要提前通知公司?通知的话要提前多久呢?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想继续工作而选择辞职,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首先,我们要了解“试用期”这个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一段时期,在这个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一定的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你在试用期不想干了,你需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这里的“通知”并不一定要求是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写一封辞职信,并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用人单位,同时保留好相关的送达凭证。 当你通知用人单位之后,按照公司的规定,你可能需要办理一些离职手续。这些手续通常包括工作交接,也就是把你手头正在进行的工作、相关的资料等移交给公司指定的人员;归还公司财物,比如办公设备、门禁卡等;以及办理工资结算等。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该在你办理完离职手续时一次性付清你的工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试用期辞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正规的流程来办理,这样既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