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开发商的资格是怎样审定的?


商品房开发商的资格审定是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及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了解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概念。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开发商,指的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他们主要的业务包括房地产的开发建设、销售等。 对于开发商资格的审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开发商必须经过资质审定才能开展相关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审定标准有所不同。 一级资质的审定条件较为严格。它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的审定条件相对一级资质有所降低。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在申请资质等级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相关的管理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对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业绩、人员构成、工程质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只有通过审定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开发商,才能够合法地从事商品房的开发和经营活动。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也可以通过查看开发商的资质证书,来保障自己的购房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