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前债务如何判决?

我最近正打算离婚,但是在婚姻期间我们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会怎么判,是双方一起承担,还是谁借的谁还?想了解下法律对于离婚前债务判决的具体规定和标准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债务
  • #债务判决
  • #夫妻债务
  • #共同债务
  • #个人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前债务的判决需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欠的债或者一方欠债但另一方后来认可了,还有就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欠的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的债务,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产生的债务。离婚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还这些债务,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已经各自分开了,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好,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自己偷偷去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没跟另一方说,而且这笔钱也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种情况下,证明是个人债务一般由债权人负责拿出证据,证明债务是个人使用一般由其配偶负责举证。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不符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特定情形的债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