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合同中该如何设置留置权?
我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现在担心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自己带来损失。听说可以在合同里设置留置权保障权益,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在购买合同中设置留置权的具体方法、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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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购买合同中设置留置权,首先要明确其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能行使留置权。 其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留置的条件。比如明确约定当对方出现何种违约情形时,自己有权行使留置权。比如,约定如果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卖方有权留置货物。同时,要明确留置财产的范围,一般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再者,关于留置权的行使程序也需要在合同中体现。按照法律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后,设置留置权的条款要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同时,要确保设置的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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