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租赁合同该如何签订?


签订居住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流程: 首先,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这意味着要详细填写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填写这些内容,是为了在后续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能够顺利沟通和联系,确定各自的身份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其次,要写明房屋基本情况。需详细注明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结构等信息,同时明确房屋用途为居住。这样做可以让承租人清楚了解所租房屋的具体状况,也约束了房屋的使用性质,避免日后因房屋情况不明或用途改变产生纠纷。 接着,要确定租赁期限。明确约定租赁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这能避免双方在租赁时长上产生歧义,双方可据此安排各自的生活和工作计划。《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租赁期限。 然后,明确租金及支付方式。确定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等)以及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这关系到双方的经济权益,清晰的约定可防止租金支付环节出现争议。 还要明确房屋的维修责任。一般来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自然损坏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但双方也可以另行协商约定。这能保障房屋在租赁期间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减少因维修责任不明导致的矛盾。 违约责任也不容忽视。要明确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比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的赔偿等。这能督促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此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是否允许转租、续租的条件等其他条款。 最后,双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后签字或盖章确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若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还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