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不知如何解决怎么办?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但是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是要先找公司协商,还是直接去做工伤认定呢?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也一头雾水,想知道该按照什么步骤来解决工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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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工伤却不知如何解决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进行救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所以,受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送医救治。 其次,要注意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相应材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最后,若被认定为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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