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如何提交新证据?


在二审中提交新证据是一个较为严谨的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二审中的“新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二审中的新证据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也就是在一审的时候,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发现该证据,到了二审阶段才找到;另一种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对于二审新证据的提交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其有明确的要求。一般来说,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如果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二审安排了开庭,那么您可以选择在开庭前就把新证据提交,或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提交。要是二审不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给您指定一个提交新证据的期限,您必须在这个期限内提交。 关于提交新证据的方式,通常有几种。您可以直接将证据材料面交给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同时要注意让他们出具接收凭证,上面要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等信息,这样能证明您已经提交了证据。您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但一定要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并且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二审新证据”以及具体的案件名称和案号等内容,保留好快递单号,以便查询和证明投递情况。 在提交新证据时,还需要注意证据的形式和内容。证据材料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整理,附上证据清单,在清单上详细写明每份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如果证据是复印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提供原件供法院核对。另外,对于一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特殊形式的证据,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存储和提交,比如将视听资料刻成光盘,并附上文字说明等。总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提交新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