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期间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吗?
我有个官司在打,现在法庭休庭了,但我突然找到了一些对我很有利的证据。我不太清楚在休庭这个阶段,还能不能把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呢?要是能提交,该走什么流程呢?会不会不被接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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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休庭期间是否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举证期限”这个概念。举证期限是法院指定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如果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已经完成了证据提交,而在休庭期间又发现了新的证据,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如果是新发现的证据,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交,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但如果是因为当事人自身原因,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而在休庭期间才想起来提交,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说明逾期提交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法院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不过,要是该证据对案件的审理有重大影响,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接受。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尽量在举证期限内完成证据的提交工作,避免逾期提交带来的风险。如果确实在休庭期间发现了新证据,要尽快与法院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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