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给孩子改名字打官司要怎么做?


在探讨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打官司的具体做法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其姓名权由监护人代为行使。在夫妻离婚后,双方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如果要打官司来给孩子改名字,以下是具体步骤: 第一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步,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方面,要准备能够证明你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以及你要求给孩子改名字的合理理由的证据,例如孩子长期与你共同生活,使用新名字更有利于其生活和学习等。 第三步,提交诉讼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管辖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第四步,参加庭审。法院立案后,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你需要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也会进行答辩和举证。双方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第五步,执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你给孩子改名字的请求,你可以持判决书到公安机关办理孩子姓名变更手续。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