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产被出卖该如何诉讼?


当遇到遗产房产被出卖需要进行诉讼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步骤和依据。 首先,要明确遗产房产的性质。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产房产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财产,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部分继承人擅自出卖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接着,确定诉讼主体。原告是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他继承人,被告则是擅自出卖遗产房产的继承人以及购买该房产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即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房产存在继承纠纷,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那么情况会相对复杂。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然后,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能够证明您对该遗产房产享有继承权的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证明该房产被擅自出卖的证据(如买卖合同、房产过户记录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您需要向遗产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立案、送达、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