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抚养孩子该如何起诉?


在法律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要起诉父母不抚养孩子,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好比是找对地方去“告状”,只有去对了法院,法院才会受理这个案子。 其次,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孩子,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比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代为起诉)和被告(父母)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希望法院判决父母履行怎样的抚养义务,比如支付多少抚养费等;同时要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父母不抚养孩子的具体情况。证据方面,可以收集能够证明父母不抚养孩子的相关材料,例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凭证、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就像是打官司的“武器”,越充分越有利于胜诉。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最后,参加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原告要按照法律程序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被告也有权利进行答辩。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该条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