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员工是否有补偿?
我所在的企业现在进入了破产重整程序,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呢?如果有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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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时员工通常是有补偿的。首先来解释一下企业破产重整,这是指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等困境,但还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重新整顿,使其恢复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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