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添加工资薪金和年终奖该如何交税?

我在工资基础上又有了一笔年终奖,不太清楚这两者加起来要怎么交税。是分开算税还是合并计税呢?不同的计税方式会让我交的税差别很大吗?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交税规则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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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交税
  • #年终奖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交税相关的基本概念。工资薪金所得,就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年终奖,也就是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在交税方式上,根据相关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过,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例如,小李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为10万元,年终奖为2万元。如果选择单独计税,先将2万元除以12,得到约1667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年终奖应纳税额为20000×3% - 0 = 600元。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 - 60000 = 40000元,对应税率为3%,应纳税额为40000×3% = 1200元,总共纳税1800元。如果选择合并计税,全年收入为1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 - 60000 = 600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应纳税额为60000×10% - 2520 = 3480元。所以,不同的计税方式交税金额可能会有较大差异。 依据的法律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有《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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