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合同要如何解除,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一份借款合同,现在因为一些情况,我想解除这份合同,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都有哪些方式可以解除借款合同,每种方式又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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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协商解除。简单来说,就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就合同解除这件事进行商量,如果双方都同意了,那就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打个比方,你和朋友签订了借款合同,后来你们俩都觉得这个合同没必要继续履行了,经过沟通,都同意解除,这就是协商解除。 其次是约定解除。这是指在订立借款合同的时候,双方就提前商量好一些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这些条件满足了,合同就自动解除啦。同样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中约定,如果借款人在某个日期前不能按时还款达到一定次数,出借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出借人就能依据约定解除合同。 最后是法定解除。也就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一些特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就是那些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如果因为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借款合同没办法实现当初的目的,比如借款人因为地震失去了经济来源,根本没办法还钱,出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借款人明确告诉出借人,到了还款时间也不会还钱,或者把自己的财产都转移了,这明显就是不想还钱了,出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就是说借款人没有按时还钱,出借人催了之后,过了合理的时间还是没还,这时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另外,如果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借款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项下债务的制度。 债务相互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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