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租赁合同怎么写?
我打算和别人签个定期租赁合同,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写。不知道合同里要包含哪些必要内容,格式上有没有什么要求,条款要怎么表述才规范合法。希望了解一下写定期租赁合同的详细方法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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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明确租赁期限的合同。以下为您介绍撰写定期租赁合同的要点及法律依据。 首先,合同的开头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等。这是为了明确合同的主体,一旦出现纠纷,能够准确找到相关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其次,要详细描述租赁物的情况。比如租赁房屋,要写清楚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等;如果是租赁设备,要写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等。这能确保双方对租赁物的认知一致,避免日后因租赁物的特征产生争议。 再者,租赁期限是定期租赁合同的关键内容。要明确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精确到年月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金及支付方式也需明确。要写明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以及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同时,还可以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和时间。 此外,合同中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等。对于违约责任也要明确,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最后,合同的结尾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这样,一份完整的定期租赁合同就基本完成了。当然,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在合同中加入其他条款,如保险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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