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如何写请求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请求文书?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若想向检察院提交请求不予起诉的文书,需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文书的规范写法。首先,我们要明白“不起诉”的含义。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面来说说请求检察院不予起诉请求文书的写法。一般而言,请求文书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部。要写明标题,即“请求检察院不予起诉申请书”,然后注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有委托代理人,也要写明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要写明案由,也就是交通事故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的事故等。 正文。这是文书的核心部分。要详细阐述请求不予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在事实方面,要客观、准确地描述交通事故的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比如,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事故,还是对方存在主要过错等。在理由方面,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说明为什么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如果是犯罪情节轻微,就要阐述清楚轻微在哪里,比如造成的损失较小,积极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同时,可以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此外,在撰写请求文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语言规范、通顺。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提高请求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