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公证书该怎么写,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继承公证书一般需要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是标题,要写明“财产继承公证书” 。接着是当事人信息,包括继承当事人、公证机关的基本身份信息,具体来说就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还要写清楚继承遗产的具体情况,比如遗产是房产,要写清房产位置、房产证号、建筑面积等;以及继承方式等主要内容 。最后是公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写明时间。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有着多方面规定。其第二十五条指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这就明确了办理公证的地点选择。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等多方面事项,确保公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明确了出具公证书的时间要求。第三十六条还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说明了公证书的证明效力。 此外,《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也与财产继承公证书紧密相关,比如继承的顺序、份额等规定,会影响公证书中对遗产分配等内容的表述。例如,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些规定都是确定遗产如何继承以及在公证书中准确表述继承情况的重要依据。 相关概念: 财产继承公证书: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文书。 公证机构: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法定继承人: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