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老板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离婚判决主要涉及两个关键方面,一是是否准予离婚,二是离婚后的相关事宜处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感情确已破裂”有多种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也就是说,如果卖菜老板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卖菜老板如果有和配偶的共同财产,比如卖菜的收入、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法院会先看双方能否达成一致分割意见。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例如,如果卖菜的生意主要是卖菜老板在经营付出较多,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予以考虑;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最后,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卖菜老板和配偶有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卖菜老板虽然收入可能不高,但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而配偶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照顾孩子,这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是一个有利因素。当然,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