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工资如何算财产?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俩都有工作,有各自的工资收入。我不太清楚在离婚时,我们双方的工资该怎么算财产。是都算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还是有其他的算法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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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双方工资如何计算财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的工资收入通常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比如,从结婚登记之日起到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前,这段时间内夫妻任何一方获得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均等分割。这意味着,如果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双方的工资总和会被视为一个整体,然后平均分配给夫妻双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责任,法院可能会在分割工资等共同财产时,适当向这一方倾斜。另外,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也会根据情况,少分财产给过错方。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工资等财产有书面的约定,约定其归属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离婚时双方工资算财产,原则上先看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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