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买的房子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处理?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全款买了套房子。婚后他把我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我有没有权利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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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 从法律概念来说,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在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就意味着男方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女方,此时该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即可。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来确定房产的分割比例。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能会倾向于平均分割,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存在一方有过错等情形,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此外,如果男方在加女方名字时,有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证据证明该赠与是附条件的,比如约定只有在双方共同生活一定年限后女方才享有房产份额等,那么在离婚分割时会按照约定来处理。但如果没有此类约定,通常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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