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非法用工的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首先是申请时间,职工(包括非法用工情况)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要注意,这个“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俗讲就是当地管这事儿的社保部门。要是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防止单位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接着是申请材料,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可以在社保部门领取,里面要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还要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文本及复印件,要是没有劳动合同,像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在这单位工作的材料也行。另外,还得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来证明你的受伤情况或职业病情况。如果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工伤认定机关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告诉你还缺啥材料。 然后是受理环节,工伤认定机关对申请不予受理的,会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要是受理了,工伤认定机关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或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时候得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且要出示执行公务证件。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最后是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要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不过要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就是指统一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地区范围,简单说就是当地社保政策统一执行的区域。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虽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并支付报酬等,形成的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