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发票付款有什么规定?
我在和合作方交易时,对方提出见发票付款。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有啥规定,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也担心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一下见发票付款具体有哪些法律方面的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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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见发票付款”是一种常见的付款约定方式。下面从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两方面为你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见发票付款”指的是付款方在收到收款方开具的发票之后,才履行付款义务。这里的发票一般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它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见发票付款”作出统一的详细规定,但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和方式。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见发票付款”,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收款方按照约定开具并交付了合格的发票后,付款方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付款。 此外,在税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同时,付款方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这就意味着,收款方有义务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开具发票,付款方有权利要求收款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付款方以未收到发票为由拒绝付款,收款方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已经按照约定开具并交付了发票。如果已经履行了开票义务,付款方仍不付款,收款方可以通过协商、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要求付款,若协商不成,还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付款方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见发票付款”,那么发票的开具和交付与付款义务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收款方未开具发票,付款方也不能以此作为拒绝付款的合法理由。此时,付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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