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是否属于租赁合同?
我有个东西借给别人用了,没谈钱。朋友说这也算租赁。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讲,借用和租赁是不是一回事,借用能不能算成租赁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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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借用并不属于租赁合同。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借用,指的是出借人把自己的物品交给借用人无偿使用,借用人在使用完毕后要将物品归还给出借人。而租赁合同呢,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来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强调了“支付租金”这个关键要素。而借用合同在法律上虽然没有像租赁合同那样有专门的详细规定,但它的显著特征就是无偿性,借用人不需要向出借人支付使用物品的费用。 再从权利义务方面来分析,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不支付租金,就可能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借用合同里,借用人主要的义务就是妥善保管和按约定用途使用借用物,并在借用期限届满时返还给出借人。 所以,从合同的性质、关键要素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多方面来看,借用和租赁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借用不属于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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