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时水泥地面是否会得到补偿?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院子里有水泥地面,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能不能得到补偿。具体怎么评估补偿价值,有没有相关标准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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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拆迁时,水泥地面通常是计算在房屋价值补偿项目中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价值补偿是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进行房屋拆迁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和补偿,水泥地面作为房屋附属的一部分,会被纳入评估范围。 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同时,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具体的评估会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水泥地面的面积、质量、使用年限等,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参照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等标准来确定其价值。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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