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停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是否合法?
我家有亲属依靠职工供养,一直领取着单位发的抚恤金。但最近单位突然停发了,也没说什么原因。我不太明白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单位能停发这抚恤金,我该怎么维护亲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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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停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它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因职业病死亡等情况后,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可以从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的一种经济补偿,目的是保障这些亲属的基本生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单位停发抚恤金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单位停发抚恤金就是不合法的。遇到这种情况,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先和单位沟通,要求其说明停发理由。如果单位没有合理理由,亲属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仍未解决问题,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只要不符合法定停发情形,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领取抚恤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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