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吗
我在进行一些交易的时候,担心对方可能没有处分权。就比如说,我想租一个商铺,但是不确定出租的人是不是真正有权出租这个商铺。我想知道如果遇到这种可能涉及无权处分的情况,那我们签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希望能详细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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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的合同不一定有效。首先来解释一下无权处分,简单说就是一个人没有权利去处理别人的财产,却和他人订立了关于处分这些财产的合同,比如未经房东同意,租户把房子转租给别人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意味着如果真正的权利人认可了这个合同,或者签合同的人后来有了处分权,那合同就是有效的。例如,上述转租例子中房东后来同意转租了,那转租合同就有效。 但是,如果没有经过权利人追认,一般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又有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买卖合同中,即使出卖人没有处分权,买受人不能仅以此主张合同无效。若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综合来看,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较为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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