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死了欠的钱是否还需要还?

我家里有人去世了,但是他生前欠了别人一笔钱。我不知道这笔钱到底还要不要还,我担心不还会惹上法律麻烦,又不清楚自己有没有还款的义务。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人死了欠的钱到底要不要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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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有人去世且其生前还有债务未还清的情况时,很多人都会疑惑这笔债务是否还需要偿还。下面将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限定继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死者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打个比方,假如死者留下了价值 50 万的遗产,而他生前欠了 80 万的债务,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要用这 50 万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 30 万,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法律也不禁止。 其次,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产,或者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继承人对死者的债务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例如,死者去世时没有任何财产,或者其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且继承人不愿意继承这些财产,那么债权人就不能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 另外,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死者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仍然有偿还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共同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那么在世的配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最后,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去世且其有遗产可供继承,应该及时与继承人沟通协商债务的偿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同时,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和金额。 总之,人死了欠的钱是否需要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取决于是否有遗产可供继承、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因素。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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