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包含哪些常见问题?


劳动关系管理涉及诸多方面,包含很多常见问题。 首先是规章制度制定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且,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企业不能随意制定内部规则,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员工的知情权。 其次是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 再者,在员工特殊情况处理上也有规定。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休期间,企业可以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80%的工资。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员工遇到困难时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 另外,关于就业歧视问题也在劳动关系管理范畴内。例如,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这保障了求职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总之,劳动关系管理涵盖多个环节和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报酬:就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 劳动安全卫生:指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通过这个组织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自身权益。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