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财产划分这块不太明白。我和另一半在婚姻期间有过借钱的情况,现在想知道,离婚时这些借的钱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主要是想清楚划分规则,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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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离婚借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这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有相关规定。而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购买房产、车辆,给子女提供教育费用、支付医疗费用等合理开支产生的负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买菜、水电费支出等,都属于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要是协议不成的,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离婚借的钱,关键看是否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借,以此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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