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存疑不捕是否就是证据不足不捕?

我在了解司法程序时,看到存疑不捕和证据不足不捕这两个概念,有点搞不清楚它们是不是一回事。想知道这两者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区别,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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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疑不捕
  • #证据不足不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存疑不捕和证据不足不捕在本质上有相似之处,但严格来说也存在一些差异。 存疑不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里强调的是存在疑问,也就是证据存在不确定性,使得案件事实难以认定。 证据不足不捕则更侧重于证据的充分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当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等情况,就属于证据不足,此时会作出不捕决定。 从法律实践来看,存疑不捕往往是因为证据在证明力或者关联性等方面存在疑问,导致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证据不足不捕更直接地指向证据的数量或者质量未达到逮捕的要求。总体而言,存疑不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包含在证据不足不捕的范畴内,但存疑不捕更强调证据的不确定性和疑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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