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药物注射过量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注射药物时过量了。我现在身体有点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就想了解下,在这种医院给病人药物注射过量的情况下,这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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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药物注射过量是否算医疗事故,我们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所以,判断药物注射过量是不是医疗事故,得看几个方面。第一,医院和医生有没有违反相关的医疗规定。比如说,药品的使用剂量在药品说明书以及医疗行业的诊疗规范里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医生没有按照这些规定,随意加大剂量,那就可能存在违规行为。 第二,得看医生是不是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医生应该预见到药物过量会有危害,但因为疏忽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医生已经预见到可能有危害,但觉得自己能避免,结果还是导致了药物过量。 第三,要有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后果。如果只是注射过量了,但患者并没有因此出现身体上的不适或者伤害,那就很难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要是患者因为药物过量出现了不良反应,比如过敏、器官功能损害等,这就可能符合医疗事故的条件了。 总之,药物注射过量不一定就构成医疗事故,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要是怀疑发生了医疗事故,患者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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